一、 |
依據桃園市國民教育階段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工作實施要點暨本市108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委員會第1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
二、 |
本案鑑定重要資訊如下: |
(一) |
申請資格須具備一般智能資賦優異特質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1、 |
設籍並就讀於本市國小二年級之學生。 |
2、 |
設籍並就讀於本市經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核定通過縮短修業年限,將於108學年度就讀國小三年級之學生。 |
(二) |
鑑定安置家長說明會日期:108年2月20日(星期三)下午7時至9時。 |
(三) |
鑑定安置家長說明會地點:申請鑑定安置學校(西門國小、大華國小或義興國小)。 |
(四) |
初選報名日期:108年3月13日(星期三)至3月15日(星期五),每日上午8時至中午12時止,逾期不受理。 |
(五) |
初選報名地點:申請鑑定安置學校(西門國小、大華國小或義興國小)報名。 |
(六) |
初選鑑定評量日期:108年4月14日(星期日)。 |
三、 |
若有相關問題,可逕洽承辦學校西門國小,聯絡電話:3342351分機61及68。 |
四、 |
本案簡章及報名表件亦可至本府教育局首頁(https://www.tyc.edu.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下載,請各校務必將簡章公告於學校網站首頁並置頂,使親師生充分知悉鑑定事宜,以確保學生接受資優教育服務之權益。 |
※簡章如附件,請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