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6月1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067213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學生假期安全,請貴校利用集會加強提醒旨揭注意事項,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降低意外事項發生機率。
三、請各校可提前調查學生暑期活動規劃,倘學生有工讀需求,務必提醒學生注意工讀安全及維護自身勞動權益,避免受騙或誤入求職陷阱,並應慎選合法、合理及安全之工作機會,以避免兒少性剝削情事發生。
四、當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時,請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實施通報作業。
五、暑假期間學校若獲知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亟需協處之事件,請以電話通報本局校安專線:(03)3398585,或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有專責值勤人員實施24小時服務,專線電話:(02)33437855、33437856,傳真(02)33437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