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資格:
(1)戶籍設於桃園市之108學年度公、私立國民小學六年級學生
(2)具有創造能力資賦優異特質(如:敏覺、流暢、變通、獨創、精密、想像、挑戰、好奇、冒險等),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學生家長長期觀察(觀察期間至少一學期) 或學生自我推薦者。
2.報名時間(逾期不受理):
(1)初選:109年2月23日(星期日)至2月24日(星期一)9時至16時
(2)複選:109年3月29日(星期日)至3月30日(星期一)9時至16時
3.鑑定時間
(1)初選:109年3月14日(星期六)
(2)複選:109年4月11日(星期六)
4.若有相關問題,可逕洽承辦學校(經國國中)與本市國中資優教育資源中心,聯絡電話如下:
(1)經國國中,3572699分機611及613
(2)本市國中資優教育資源中心:3665180分機10。
5.本案簡章及報名表件亦可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yc.edu.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及本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