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有意報名推薦的老師於11/6(五)前備齊所有資料到教務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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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本局109年10月19日桃教小字第1090095238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活動辦理期程如下:
(一)送件日期:即日起至109年11月17日(星期二)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
(二)收件方式:推動本土語言教學輔導訪視自評表(各校均須繳交);本土語言績優教師暨教學支援人員推薦表、教學歷程檔案及相關資料逕寄(送)大安國小教務處(地址:33465桃園市八德區大安里和平路638號,聯絡電話:3661419分機210)。
三、評選結果預計於109年11月底公告於本局網站首頁(https://www.tyc.edu.tw/)最新消息。
四、檢附本市109學年度推動本土語文教學輔導訪視及本土語文績優教師暨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評選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