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暨東門國小109年11月12日東門輔字第1090009427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鑑定相關訊息摘錄如下(詳如鑑定簡章): |
(一) | 鑑定對象: |
1、 | 設籍本市(有家長或監護人至少一人共同設籍)。 |
2、 | 年滿五足歲以上未滿六足歲(104年9月2日至105年9月1日出生)。 |
3、 | 身心發展狀況良好,具資賦優異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國小一年級學童相當,經家長或監護人初步評估提早入學對兒童學習有助益者。 |
(二) | 家長說明會、報名及鑑定期程: |
1、 | 家長說明會:110年1月9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1時。 |
2、 | 初審及初選報名:110年1月17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中午12時、下午1時至3時。 |
3、 | 初選鑑定:110年2月21日(星期日)上午9時起。 |
4、 | 複選鑑定:110年3月20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起。 |
(三) | 辦理地點:本市東門國小(桃園市桃園區東國街14號)。 |
三、 | 旨揭鑑定簡章包含申請推薦表、特殊服務需求申請表、給學齡前幼兒家長的一封信及提早入學Q&A;相關資料亦可至本府教育局網站「最新消息」(http://www.tyc.edu.tw)下載參閱。 |
四、 | 本案鑑定涉及資賦優異兒童受教權益,請務必將簡章公告於貴單位網站,以供家長及學生下載,俾利親師生充分知悉;倘家長至貴單位索取,並請協助提供。 |
五、 | 如對本案鑑定有所疑問,請洽承辦學校(東門國小)輔導室(03-3322057分機611、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