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8年6月4日臺教資(六)字第1080072416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各縣市政府環境教育輔導小組(團)成員及學校人員環境教育專業知能,拓展環境教育實務推動多元策略,汲取國際環境教育作法與宣傳我國學校推動成果,爰辦理旨揭交流學習計畫。
三、本計畫預計出席第十屆世界環境教育大會於泰國曼谷舉辦之國際研討會,遴選對象為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承辦環境教育業務之行政主管或承辦人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學校校長、主任或教師,具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資格,且106年及107年未曾參與本部辦理之環境教育國際交流計畫者。(詳細遴選對象條件,請詳閱附件)
四、學習參訪日期自108年11月1日至11月8日(共8天7夜),預計正取12名、備取5名,費用由教育部計畫支應,惟其中1日屬自費行程,需個人負擔全額費用(11月2日之行程)。
五、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08年7月12日(星期五)止(以送達日為憑),逾期不予受理。申請表及檢附資料請備文寄送至中華民國環境教育學會專案計畫辦公室,地址:81361高雄市左營區文學路696號13樓之3,許毅璿計畫主持人收。
六、遴選結果預計108年7月31日(星期三)前,公布於教育部綠色學校夥伴網絡網站最新消息(https://www.greenschool.moe.edu.tw)。
七、本案聯絡窗口:中華民國環境教育學會張雅淩小姐,電話:07-350-4455,電子信箱:arpmaggieylc@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