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109年10月8日(109)兒美字第083號函辦理。
二、旨揭展期為109年10月21日至12月2日,共計6場次,請鼓勵所屬師生踴躍前往參觀,欲參加教師成長研習課程者,請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https://www1.inservice.edu.tw/)報名。
三、檢附活動DM1份,或逕至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網站(http://www.kaearoc.org.tw/html/)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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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教終字第1090094525號
桃園場:
研習暨頒獎日:11/29
展出時間:11/25~12/02
展出地點:桃園市政府文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