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際獅子會300G2區總監辦事處109年10月5日(109)秘蓮字第053號函辦理。
二、本案補助就讀本市轄區內之公立國民中小學勤學優秀學生,獎助學金名額:全市1000名;獎助學金金額:每名學生新台幣3,000元整及生活物資一份(生活物資於進行家訪時贈予) 。
三、申請資格:凡就讀桃園市轄區內之公立國民中小學勤學優秀學生,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政府列冊有案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生。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之學生。
(三)家境清寒,經班級導師認定需協助之學生。
(四)經班導師認定並由學校出具證明書。
四、申請程序:
(一)符合資格者於109年10月19日(星期一)前向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校內審查符合 資格及核定之名額內送出提出第一階段申請,資料缺漏或不符資格者,視同棄權。
(二)請各校將相關資料寄送至各區負責學校(信封上請註明「敦品勵學獎助學金方案」),並上網填報出席活動之相關資料。
五、該會依據實施計畫第四點規定,申請學生需同意接受該區承辦單位家訪及實地訪視,審查合格後願意出席參與109 年12月19日(星期六)的表揚活動領獎者,方可獲得本獎助學金。不克參與者,視同放棄資格。
六、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聯繫各區負責學校人員,相關未盡事宜請參閱實施計畫。
七、檢附旨揭獎學金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