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局中華民國107年4月27日桃教體字第1070031747號函辦理。
二、本案辦理時間:108年5月4日起至6月5日止,每週六、日,含5月29及6月5日兩個週三下午13時至17時(詳如附件秩序冊各組賽程表)。
三、本案辦理地點:桃園市中壢區龍興國中運動場。
四、本案授權學校逕依「教師請假規則」等相關法規,在不影響課務及課務自理原則下,本權責卓處,惠允帶隊人員及工作人員公(差)登記及補休。
五、本案工作人員名單及帶隊人員名單詳如附件秩序冊。
六、本案聯絡人:桃園市體育會足球委員會總幹事鄭家興校長,手機0989164508,如果各校有疑問,請電洽鄭校長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