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身分證明繳交通知
(新生已繳交過者不必再繳)
若有以下身分者,請於9/3(二)前將證明文件交給各班導師。
1.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因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是以年度為依據,請繳交新的108年度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2.原住民:若孩子於本學期新增註記原住民身分,請繳交「學生本人戶口名簿(含原住民身分註記)」影本。
3.家長身心障礙:若家長因故持有重度身心障礙手冊,亦請繳交「家長身心障礙手冊(應在有效期限內)」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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