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定重要資訊如下: |
1.申請資格:
(1)戶籍設於桃園市之108學年度公私立國民小學二年級學生。
(2)具有創造能力資賦優異特質(如:敏覺、流暢、變通、獨創、精密、想像、挑戰、好奇、冒險等),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學生家長長期觀察(觀察期間至少一學期) 或學生自我推薦者
2.報名時間(逾期不受理):
(1)初選:109年3月25日(星期三)至3月27日(星期五)9時至16時
(2)複選:109年4月29日(星期三)至4月30日(星期四)9時至16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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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鑑定時間: |
(1)初選:109年4月11日(星期六)
(2)複選:109年5月9日(星期六)
若有相關問題,可逕洽承辦學校(青溪國小),聯絡電話3347883分機610及612
本案簡章及報名表件亦可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yc.edu.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及本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網站下載
※簡章,請下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