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109年2月3日桃教體字第1090007814號函辦理。
二、依該函說明第五點:
為確實掌握本市各級學校自中港澳入境(包括由各國家經中港澳轉機)之教職員工生人數,請各校(園)應針對所有教職員工生進行詢問、調查、記錄並回報,......,並至遲於109年2月11日(星期二)中午前回傳紀錄表予本局,俾利本局掌握校園教職員工生自中港澳入境(包括由各國家經中港澳轉機)之情形並進行校安通報。
(二)國小、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聯繫窗口:國小教育科,傳真:(03)335-8254。
請各班導師依據調查結果,至遲於109年2月11日上午10時前至本校填報網 https://www.beclass.com/rid=2343ac35e339bd293c8d 填報,俾利依規定回報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