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09年2月5日桃教小字第1090007900號函(諒達)續辦。
二、旨揭計畫摘錄如下(詳見實施計畫):
(一)實施對象:本市國中小學生。
(二)實施方式:
1、藝文競賽項目:各項作品一律單人創作,送件請填實施計畫附件1至5(附件2作品標示表,需黏貼於作品背面)。
(1)孝親創意卡片設計(參加對象:國小低、中年級學生);孝親創意標語設計(參加對象:國小高年級及國中學生)。
(2)孝親創意卡片與創意標語設計分組比賽:A組:12班以下學校。B組:13至24班學校。C組:25班以上學校。
2、各校推動孝親活動競爭型計畫補助:配合生活節慶與學校活動為主,規劃推展與【感恩】、【孝敬】品格有關之教孝活動。預計補助全市共計20校,每校各10,000元。請有意願參與之學校,填列申請表(實施計畫附件6)送件參選。倘經審查需修正計畫者,於109年4月24日(星期五)前修正完畢後,由本局另案公告是否通過。並於109年5月及6月執行校內孝親活動,於109年7月14日完成成果報告(實施計畫附件7)與經費核銷。
3、收件方式:
(1)孝親創意卡片、創意標語設計比賽及各校推動孝親活動競爭型計畫補助收件時間延長至109年4月1日(星期三)截止,親送或郵寄(郵戳為憑)至新勢國小輔導室。(請註明參加「桃園市109年度國民中小學孝親活動競賽」,地址:322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一段181號)。逾期不予受理。
(2)請各校於109年4月27日(星期一)至5月1日(星期五)前至新勢國小輔導室取回投稿作品。
(三)公告結果:109年5月初於本市新勢國小網站公布得獎名單並公函辦理後續領奬與競爭型孝親活動計畫成果報告、經費核銷事宜。
(四)獎勵:
1、孝親創意卡片與創意標語設計分組比賽:得獎者,可獲獎狀及禮券;指導老師亦核予行政獎勵(獎額詳見實施計畫)。
2、獲選為本案推動孝親活動競爭型計畫補助學校之工作人員,核敘嘉獎1次2名及獎狀1紙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