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班導師8:00後確認學生是否到校,
若未到校請電話聯繫確認是否請假,
無法聯繫上者請至學務處領取表格紀錄,
無故曠課三日者請告知生教組與註冊組以中輟處理。
上課、午餐時間、午休時間請各負責老師落實點名,
以鐘響完三十秒內回教室為原則,
遲到者請確認清楚原因,無正當理由者請嚴加訓誡告知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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