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09年3月30日桃衛疾字第1090031993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學童健康,減少疾病傳播,降低造成疫情風險,請貴校(園)持續落實相關防治作為: (一)籲請家長留意家中孩童健康情形,若有相關症狀,應做好自主健康管理,落實生病不上課,以防範傳染病源因交叉感染而造成疫情流行。 (二)加強校(園)內個人衛生,落實咳嗽禮節及手部衛生,並關懷與監測學生健康狀況。 (三)以要警覺、莫恐慌;勤洗手、少接觸;多開窗、勿對立之原則共同協助防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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