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童軍會109年5月22日109桃童理字第109023號函辦理。
二、活動說明如下:
(一)活動日期:109年7月17日(星期五)至7月19日(星期日)。
(二)活動地點:金山青年活動中心。
(三)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18小時。
三、工作人員及參與人員於課務自理暨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各校核予差假以公(差)假登記辦理,並得於一年內擇日核實補休。
四、活動計畫、日程表及報名表請逕至本局最新消息(http://www.tyc.edu.tw/home.jsp?id=6&parentpath=0,5)下載。
五、本案聯絡人:桃園市童軍會徐麗美小姐,電話:03-218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