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桃園市要點修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有關「高中(職)美術(工)科(班)組」科系群組認定於備註說明處載明,俾利各校依循。(本市要點P.2)
(二)繪畫類、西畫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及版畫類中,將擇現場創作之類組暫不公告,預定於109年10月底前公告相關簡章。該類組獲本市學生美術比賽前三名,其作品經全國賽評審委員擇優者,應參加109年11月14日(星期六)下午1時30分於郵政博物館舉行之現場創作。(本市要點P.3)
(三)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未完成網路報名者,不予收件,「報錯組別者」亦不予收件。(本市要點P.3)
(四)高中(職)組以上,油畫最大不超過五十號,最小不得小於十號,水彩最大不得超過全開畫紙,最小不得小於四開畫紙。作品一律裝框,「背板材質以防潮耐撞為原則」。(本市要點P.5)
(五)第一名之指導教師記「嘉獎2次」,第二名之指導教師記「嘉獎1次」、第三名指導教師頒發「獎狀1張」。(本市要點P.8)
(六)高中職組報名表:作品介紹(100-200字,「不超過10行」),並於報名系統同時設定行數限制。(本市要點P.13)
三、比賽重要事項及日期摘錄如下:
(一)承辦學校:瑞豐國小(北區)及楊梅國中(南區)。
(二)報名日期:109年9月19日(星期六)8時至109年9月25日(星期五)23時59分前至《桃園市學生美術比賽報名網站》(http://art105.tyc.edu.tw/)以校為單位為學生報名。
(三)作品送件日期:
1、國小組:109年10月6日(星期二)。
2、國中、高中職組:109年10月7日(星期三)。
(四)評選日期:109年10月17日(星期六)。
(五)成績公告日期:109年10月20日(星期二)。
(六)未獲全國賽代表權作品退件日期:
1、國小組:109年10月21日(星期三)。
2、國中、高中職組:109年10月22日(星期四)。
(七)書法類入選者現場書寫日:109年10月23日(星期五)。
四、檢附本案實施要點及書法類現場書寫規範各1份,修正及新增部分及重點處均以粗黑體或紅字標明。
***本校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9/24(四),請送至補校辦公室 黃主任
聯絡電話:366115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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