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局109年7月1日桃教特字第10900554321號函諒達。
二、本案計畫目的係為因應新課綱,分享資優課程的教學技法及協助教學現場教師瞭解資優課程設計理念。
三、研習對象:
(一)本市特教(創造能力資賦優異類)教師。
(二)本市特教(一般智能資賦優異類)教師。
(三)其他對資優、創意課程有興趣的教師。
四、研習主題及時間:本案研習課程共規劃10場次,各場次於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辦理,如修正後課程表。
五、研習地點:青溪國民小學資源班教室。
六、報名方式:參加人員請至本市教師研習系統報名。
七、本案參與教師於研習期間,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相關事宜請洽聯絡人:青溪國小特教組長,聯絡電話:03-3347883,分機612。
八、檢附旨揭資賦優異課程工作坊研習活動修正實施計畫1份。